11月20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安徽公安学院等5所学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记者 郭彦伟)
本次拟设置本科高校中,1所高校为新设,4所本科高校更名。具体名单如下:
图片来源:教育部官网
编辑:张春燕
责编:周欣
11月20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安徽公安学院等5所学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记者 郭彦伟)
本次拟设置本科高校中,1所高校为新设,4所本科高校更名。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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