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有影响力的苍岩山庙会即将启幕。今日,记者获悉,石家庄井陉县委统战部、井陉县公安局、井陉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等部门发出了《关于禁止苍岩山景区销售大香和游客个人自带大香、烧香、烧冥纸的通告》。
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苍岩山景区内所有文保单位和庙宇内,销售、储存香,禁止烧香、烧冥纸等违法行为。禁止烧香范围包括:万仙堂、大佛殿、桥楼殿、圣母殿、公主庙、菩萨顶、玉皇顶、卧佛寺等。
二、在苍岩山公主庙统一设置烧香、烧冥纸集中收集处置区域,由专人负责收集处置。
三、游客个人不得带大香(长度超过30厘米、单支直径超过0.2厘米)进入景区,不得随意在沿途各文保单位和庙宇烧香和烧冥纸,必须统一到苍岩山公主庙集中处置。有关执法部门要对违反规定,烧香、烧冥纸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苍岩山景区内外各商品摊点不得销售大香(长度超过30厘米、单支直径超过0.2厘米),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违反规定销售大香的,将按照规定进行清理和处罚。
五、对阻碍执法、寻衅滋事、暴力抗法者,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