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热热!今天我们都是“熟”人啦,这些权益别忘了→
发布时间:2024-08-15 16:20:27 来源: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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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地持续出现高温天气,部分地区迎来今年最强高温,最高温度突破40℃。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有哪些权益需要保障?我们一起了解。

合理安排劳动者

高温天气下的户外工作时间

高温天气下安排劳动者户外工作,应该尽量避开酷热时段作业,适当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和轮换班次。

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发布日预报气温最高达到40℃以上时停止安排劳动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不得安排劳动者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要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对不适宜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应当调整工作岗位。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高温津贴

根据2012年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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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高温津贴 

这些要点请记牢

高温津贴与解暑物品不可以相互替代

《办法》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最低工资不包含高温津贴

《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第1款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资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由此可见,最低工资不包含高温津贴。

不能因缩减工时扣除高温津贴

根据《办法》第17条规定,向劳动者发放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第4条第6项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因此,减少高温时段的作业工时,并不能成为扣除高温津贴的理由。

防暑降温费不等于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费是指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费用之外的福利待遇支出,是职工福利。高温津贴是指用人单位为了补偿职工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的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

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也可享受高温津贴

当前,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往往难以避开高温时段进行作业,也因此加大了患中暑性疾病的风险。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撑起一片“绿荫”同样刻不容缓。

2023年,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要引导平台企业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户外劳动者给予适当补贴,并可采取延长配送时间等措施,保障网约配送、出行、运输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要以室外露天作业的建筑、物流、交通等为重点行业,以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环卫工等为重点群体,加大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高温津贴支付主体责任。

高温作业中暑算工伤!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并依据诊断结果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编辑:梁堃

责编: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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