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安全机关公布5起典型案例其中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窃取我稻种及制种技术案”
引发网友关注
亲本种子,一般是第一代用于杂交实验的种子其留种不会产生性状分离影响产量是我国粮食安全领域重要的种质资源
国家安全机关干警在工作中发现了境外某间谍情报机关在国内设立的一个公司主要就是非法搜集我国亲本种子资源通过对该公司的侦查警方顺藤摸瓜发现了朱某某及其公司
国家安全机关查明:朱某某,原为国内某农业科技公司总经理。为了捞取个人经济利益,朱某某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建立所谓“合作”关系,并对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要求“来者不拒”,以“合作制种”名义,先后向对方违规出售5种亲本稻种,获得了超出正常售价的回报。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主要以高价购买种子为诱惑,朱某某及其公司为了拉拢客户、开拓市场,私下将我国禁止出口的杂交水稻亲本种子提供给对方进行试种。
为了逃避监管,朱某某还对稻种进行了精心的伪装——把亲本种子放在其他申报出口的集装箱里面,外面用纸箱包装。从外观上看,跟其他出口的商品包装是一模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对种质资源享有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应当报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批准,并同时提交国家共享惠益的方案。
在向境外售卖我国亲本稻种过程中,朱某某收获了丰厚的经济回报。为了进一步拓展他所谓的“业务”,朱某某又创办了一家新的农业科技公司,继续向境外大量出卖我国的优质亲本稻种。
本案中经国家相关保密部门鉴定朱某某向境外非法提供的种子为情报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对朱某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1月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此外,国家安全机关还依法对其余17名涉案对象给予行政处罚本案的查处有效消除了我国粮食领域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网友: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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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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