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民警向居民宣传文明养犬。 本报记者 郭莉萍 摄
6月15日,是《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正式施行的首日。为了宣传普及《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宣传文明养犬知识,遏制治理不文明养犬行为,石家庄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在长安区汇景家园·棉二小区,联合举办了《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宣传活动。
当日上午10时许,在棉二小区小广场,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青园派出所民警、长安区“少年公益行”志愿者等开始向过往居民宣传《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宣讲解读《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主要条款,以及违法养犬所涉及的法律责任等,受到大家的欢迎。活动现场,社区民警针对居民提出的“重点管理区包括哪些区域”“如何换领犬只登记证”等各种养犬问题,一一给予了权威解答。“新条例对各种涉犬违法行为都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处罚措施更细更严了。”家住汇景国际15号高层楼的张大姐仔细看了宣传页后说,“修订条例不是反对养犬,而是倡导养犬人提高素养,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有关部门表示,修订后的《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对一户养多犬;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遛狗不牵绳、粪便不清理等相关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在养犬过程中,严格遵守养犬的法律法规,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下一步,将加大以《条例》为基础的文明养犬公益宣传活动,希望市民朋友携手共建,创造一个和谐优美、安全稳定的城市环境,为我们城市的文明程度提升贡献力量。(记者 郭莉萍)
来源:石家庄日报
编辑:张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