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螃蟹
发布时间:2023-10-18 12:35:07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自唐代开始,重阳又添了吃螃蟹这一习俗。唐代前期,沧州多蟹,且是稻田中的河蟹,以糖腌渍,是为贡品;中唐开始,经济文化中心南移,江淮、江南一带的稻作农业得以开发并逐步成熟,到宋朝,随着南宋定都临安,螃蟹著名产地也从河南南部、安徽北部一带遍及江南。到了明清,螃蟹已成为一种与南方、尤其是江南的意象勾连在一起的美味,吃法也返璞归真,北方水煮,南方清蒸。

重阳节正值蟹汛,所谓九月团脐十月尖,螃蟹正肥,新酒菊天,对菊持鳌,也是文人墨客笔下的重阳一趣。

唐代李显《九月九日幸临渭亭登高得秋字》诗序:“陶潜盈把,既浮九酝之欢;毕卓持螯,须尽一生之兴”;宋代陈造的诗 《招郑良佐》:“重阳佳辰可虚辱?橙香蟹肥家酿熟”;元代马致远《双调·夜行船》:“爱秋来时那些:和露摘黄花,带霜烹紫蟹,煮酒烧红叶。人生有限杯,几个登高节?”明代唐寅《江南四季歌》:“左持蟹螯右持酒,不觉今朝又重九。一年好景最斯时,橘绿橙黄洞庭有。”;郑板桥《菩萨鬘·留秋》里说“佳节入重阳,持螯切嫩姜”;曹雪芹《红楼梦》在大观园里安排下一场螃蟹宴,诸芳持螯赏菊,又是“喃喃负手叩东篱”,又是“口齿噙香对月吟”,林黛玉“对斯佳品酬佳节,桂拂清风菊带霜”,薛宝钗“桂霭桐阴坐举觞,长安涎口盼重阳”,只有美味的螃蟹才对得起重阳佳节。

在民间,“九月九,湖蟹过老酒”,家家户户持鳌饮菊酒。在长三角一带,重阳节这天还流行夜作酒,城镇的商店和作坊,东家要在重阳节晚上宴请店员和劳工,这顿晚宴也称为“螃蟹酒”或“茱萸酒”。因为重阳过后,日短夜长,伙计们干活要到天黑才得下工。清代蔡云 《吴欲》 一诗写道:“蒸出枣糕满店香,依然风雨古重阳。织工一饮登高酒,篝火鸣机夜作忙。”孔庆镕在 《扬州竹枝词》 里说:“紫蟹居然一市空,买来声价重青铜;东翁为劝茱萸酒,过却明朝上夜工。”江苏丹徒的谚语道:“吃了重阳酒,夜作不离手。”至于做夜工的时间,要一直到清明为止。《金陵岁时记》 载:“吾乡重九之夕,铺家治酒剥蟹,以犒店伙,佐以咸鸭。是夕酒后,工人始夜作矣,至清明而罢,亦铺家俗例也。”

由此,就像元宵的汤圆、端午的粽子、中秋的月饼,相延成习,积习成俗,螃蟹也成了重阳节的美食标配。

编辑:齐永涛

责编:孟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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