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关于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3年2月3日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经济总量过万亿、实现弯道超车的奋斗目标,积极通过提案建言资政、凝聚共识,以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深入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积极助推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建设,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石家庄展现出美好图景贡献政协力量。
截至2月3日12时,共收到提案451件。依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石家庄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及《政协石家庄市委员会提案审查工作实施细则》,经审查,立案371件,不予立案80件。
立案的提案中,委员提出249件,占67.1%;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界别、委员小组等提出122件,占32.9%。其中,经济 建设方面123 件, 占 33.1%; 政 治建设方面8件, 占2.2%;文化建设方面40件,占10.8%;社会建设方面186件,占50.1%;生态文明建设方面14件,占3.8%。
总体看,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通过提案协商议政、履职建言的热情高涨,提案坚持政治站位,聚焦中心工作,贯彻人民至上,调查研究深入,反映情况精准,意见建议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较强的操作性,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的责任担当和智慧力量。
大会闭幕后,本次会议立案提案,将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交承办单位办理。对未予立案的提案,将作为意见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或做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出。闭会期间收到的提案,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查,按规定程序做好办理工作。
编辑: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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