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文明办、区公安交警大队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6 15:16:00 来源:无线石家庄

注意安全,从“头”做起

8月25日

藁城区文明办、区公安交警大队

联合发出通知

号召广大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

要积极发挥模范作用

驾乘电动车时带头佩戴头盔

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

具体通知如下↓↓↓

一、以身示范,带头佩戴头盔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把手”切实负起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佩戴头盔事宜,亲自推动“驾乘电动车佩戴头盔”行动落地见效,确保本单位干部职工驾乘电动车时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头盔。各级文明单位和各级先进典型,要切实发挥模范作用,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为优化城市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做出积极贡献。

二、广泛宣传,积极扩大影响

广大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以身作则,在驾乘电动车主动按规定戴好安全头盔的同时,要积极劝导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主动佩戴头盔,感染、带动更多群众不乱闯红灯、横穿马路,主动将非机动车停放在规定区域内,营造积极的宣传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全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将“驾乘电动车佩戴头盔”行动纳入安全管理。医疗、城管、税务、银行等各大系统要带头在系统内开展相关学习教育活动。教育系统要利用“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带动学生家长佩戴头盔;交管部门要不断落实监督责任,积极纠正、劝导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不文明行为;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引导群众主动佩戴安全头盔。

四、督导登记,培养行为习惯

坚持教育和督导相结合,不断培养佩戴头盔安全出行的良好行为习惯。9月10日起,区公安交警大队要增加警力,加强巡逻执勤,并联合区融媒体中心,采取不定期记者随街采访等有效措施,对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的群众进行督导教育,登记所在单位名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组织培训好门岗人员,对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的机关干部进行督导登记。各单位要将督导登记情况及推动“驾乘电动车人员佩戴头盔”行动落实情况形成总结报至邮箱gcqwmb325@163.com,区文明办将定期汇总,形成信息上报至区领导。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佩戴头盔看似是小事

却是护佑生命安全的大事

希望广大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

自觉佩戴头盔

从头开始,从我做起!

图片

来源:掌中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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