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现农业领域违法行为举报有奖 最高5万!
发布时间:2021-07-22 12:44:08 来源:

为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农村工作积极性,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河北省农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举报奖励标准根据举报案件的货值金额、奖励等级、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综合评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

农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含兽医兽药、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饲料、种子种苗、种畜禽、植物检疫、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及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奖励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线索,并提供相关证据;举报内容经省农业农村部门或者指定下级农业农村部门查处结案的,被处以5000元(含)以上罚款的,责令停产停业的,吊销许可证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举报奖励分为3个等级:

一级:提供被举报人的详细信息和违法事实,掌握案件认定的直接证据,协助配合案件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查办事实完全相符;

二级:提供被举报人的违法事实,掌握间接证据,协助配合案件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

三级:提供被举报人的基本违法事实、线索及相关证据,不能协助案件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查办事实大致相符。

举报奖励标准根据举报案件的货值金额、奖励等级、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综合评定。其中,有罚没款的,根据举报情况按案件罚没款金额的1%、3%、5%分级给予奖励;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易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举报奖励高定一级,最高按照7%予以奖励。

责令停产停业的,按照一级举报3000元,二级举报1800元,三级举报600元奖励;吊销许可证的,按照一级举报5000元,二级举报3000元,三级举报1000元奖励;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被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按照一级举报1万元,二级举报6000元,三级举报2000元给予奖励;

对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包含但不限于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的、如不采取措施可能在国际或国内造成极大社会影响并损害河北形象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奖励金额按比例计算不足200元的,按200元发放;符合两种以上奖励情形的,按照较高金额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举报方式:电话:0311-86256337,电子邮箱:hbnywfxwjb@163.com,邮寄地址:河北省农业综合执法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96号),邮编:050011

(来源:石家庄日报 记者马冬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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